从2016年9月1日开始,《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实施,办法规定:
1、费用减缴的范畴包含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及复审费。
2、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上述规定收费的85%,即只缴纳1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规定收费的70%,即只缴纳30%。
而不办理专利费用减缴的话,以上费用减缴的福利都享受不了,这将对对企业或个人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